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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11-27

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

 门式起重机未经相关部门鉴定验收严禁使用。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,必须严格遵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。严格执行起重装吊“十不吊”安全管理规定。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,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。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,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,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,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,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。轨道应平直,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,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,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。

集装箱专用起重机.JPG

  门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:


  1.机械结构外观正常,各连接件无松动。


  2.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,绳卡牢固。


  3.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。


  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,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,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,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。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,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,制动可靠,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。开机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,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均匀,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,并用栓拉绳防止摆动。吊运易燃、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,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,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。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,也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,空车行走时,吊钩应离地面2米以上。吊起重物后应缓慢行驶,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,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,应保持5米以上距离,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。


  起重机行走时,两侧驱动轮应同步,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,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。操作人员由操作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,应有自动断电连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。露天作业的门式起重机,当遇6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,并锁紧夹轨器。门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,必须修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。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,用夹轨器锁紧,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,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。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,切断电源,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。